很多做外贸、电子零部件的朋友,还会习惯性把 RoHS 简单理解成测六项重金属。但现在出口欧盟,早已不是 RoHS1.0 的时代,RoHS2.0 在法规效力、管控物质、产品范围、企业责任上都发生了本质变化。上海世复检测日常接触大量出口企业的合规咨询,经常遇到客户拿着旧版六项报告,以为就能满足欧盟通关要求,最后在海关抽查时受阻。
一、基础指令文件不同
RoHS1.0,指令号2002/95/EC,是早期欧盟推出的有害物质限制指令。当年更多偏向供应链审核要求,不属于欧盟 CE 体系内的强制法规。
RoHS2.0,指令号2011/65/EU,后续通过(EU)2015/863 修订物质清单,正式纳入 CE 合格评定体系,属于欧盟法律层面的强制指令,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产品必须满足。
二、管控物质清单,从 6 项升级到 10 项
RoHS1.0 管控 6 项有害物质: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 PBB、多溴二苯醚 PBDE。限值统一以均质材料为基准:镉≤0.01%,其余五项≤0.1%。
RoHS2.0 保留原有 6 项,新增 4 项邻苯二甲酸酯:DEHP、BBP、DBP、DIBP,四项邻苯限值均为 0.1%。邻苯大多存在在软胶、线材、塑胶外壳、密封圈、辅料增塑剂里,很多企业只测重金属,忽略塑胶件邻苯超标,成为最常见的踩坑点。
三、产品管控范围大幅扩容
RoHS1.0 只覆盖 8 大类电子电气产品,医疗设备、工业监控仪器、部分线缆零部件是豁免的,存在不少监管空白。
RoHS2.0 扩大到 11 大类电子电气产品,把原来豁免的医疗设备、体外诊断设备、工业监控仪器全部纳入管控,还新增第 11 类,包含所有未归入前面品类的电子电气产品、配套线缆、零配件。也就是说,绝大多数销往欧盟的电子电器,包括单独出口的元器件、线材,都要满足 RoHS2.0。
各类产品设置了分阶段过渡期,普通电子电器从 2019 年 7 月 22 日起强制执行十项管控,医疗、监控设备延后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。
四、合规流程、法律责任完全不一样
RoHS1.0 阶段,企业一般只要拿到第三方检测报告,交给客户审核即可,不需要 CE 标识,不需要留存完整技术文件,责任主体基本只看生产厂商。
RoHS2.0 属于 CE 指令,要求产品加贴 CE 标识。企业需要完成:检测、编制技术文件 TDF、出具欧盟符合性声明 DoC,整套资料至少保存 10 年,欧盟监管机构随时可调阅。
责任主体也不再只有生产商,进口商、分销商同样负有合规责任。一旦产品查出超标,欧盟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对整条供应链追责,不只是源头工厂。
五、豁免条款管理更严格
RoHS1.0 的豁免清单相对简单。RoHS2.0 的豁免清单会定期复审、到期取消,很多过去可以豁免的应用,在新版指令里逐步取消豁免。企业不能直接沿用多年前的豁免条款,需要持续跟进更新。
企业实操建议
现在欧盟市场不再认可单纯 RoHS 六项报告作为通关依据。如果产品要出口欧盟,需要按照 RoHS2.0 十项物质做检测,同时配套符合性声明和技术文件。很多客户容易踩坑的地方就是只做重金属,忽略塑胶件里面的四项邻苯。
上海世复检测提醒大家:供应链合规要前置,从原材料、零部件阶段就管控有害物质,不要等到成品出货前才检测,一旦邻苯超标,返工和召回成本很高。
总结一句话:RoHS1.0 偏供应链检测要求,6 项物质,范围窄;RoHS2.0 是欧盟 CE 强制法规,10 项物质,产品全覆盖,全链条主体承担法律责任,技术文件和符合性声明缺一不可。 |